本報合肥7月18日電 記者李光明 見習記者範天嬌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與19家安徽省直和中央駐皖單位近日聯合簽署了《安徽省“構建誠信 懲戒失信”合作備忘錄》,由安徽高院牽頭建立信用懲戒黑名單,採取多種措施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懲戒。信用懲戒範圍包括禁止高消費行為、實施信用懲戒、不得擔任公司高管等。
  安徽高院執行局局長周榕介紹,截至6月30日,各級法院共有5308名失信被執行人被錄入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數據庫,其中自然人4603名,國家工作人員33人,法人或其他組織705名,國有企業1個。
  周榕說,信用懲戒的實施方式除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外,將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,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告知相關部門,新聞媒體也將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。被執行人因履行義務等原因,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後,安徽高院會及時通知各單位解除限制。
  (原標題:國家工作人員33名國企1個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a70tapaz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